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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个子方案!江西优化营商环境再发力!办事环节更简、办事时限更短...
近日,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《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方案》)。《行动方案》由17个子方案组成,分别是企业开办及注销、获得电力、获得用水用气、不动产登记、纳税、跨境贸易、办理破产、获得信贷、保护中小投资者、执行合同、劳动力市场监管、政府采购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、政务服务、知识产权、市场监管、包容普惠创新。每个子方案均对应国家评价体系的指标,其中,办理建筑许可因去年我省已出台“六多合一”审批改革方案,未重复制定。
为什么要出台《行动方案?》一是国家有新要求。国家将营商环境便利度纳入全国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,选择南昌市、九江市和赣江新区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,其评价结果代表全省营商环境水平。 二是省里有新部署。省委、省政府明确“十四五”我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、全力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等工作目标,为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。 三是企业有新期盼。近年来,东部沿海省市和周边省份竞相发力,推出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,加大招商亲商安商力度,企业期盼我省对标先进,持续优化提升,不断推出新举措。
除此之外,《行动方案》还在企业成本再降低、服务质量再提升和体制机制再完善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措施。着力营造稳定、公平、透明、可预期的良好环境,力争“十四五”时期全省营商环境进入全国一流行列,为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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